研究生教育
学校始终坚守“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”的初心使命,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,坚持在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、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方面先行先试,积极探索创新研究生联合培养模式。2023年11月,青海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《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的通知》(青学位办〔2023〕13号),结合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,扎实开展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,建立了全流程、全环节提升培养质量的制度文件、政策措施,实行“双导师”负责机制,与青海大学、青海师范大学、青海民族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496名;2024年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增列学校与青海大学、青海师范大学150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计划,并签订联合培养协议书,进一步积累硕士研究生培养经验,提升导师队伍能力水平;学校现有博士研究生导师7 名,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6 名;学校将通过南京大学、河海大学“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”教育部专项计划,与对口支援高校建立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关系,积累博士研究生人才培养经验。
学校制定《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》,明确硕士研究生导师的职责和权利,完善导师遴选、聘任办法,依据学科建设指标加强兼职导师、校外导师选聘工作。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级导师培训,提高导师育人能力,增强导师履职尽责意识。筹建至今,组建了一支学历较高、素质优良、结构合理的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,现有硕士研究生导师85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