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我校发现有部分网络自媒体账号未经我校授权许可,擅自以“青海理工学院”“青海理工”名义或我校图片、LOGO等运营自媒体表白墙、校园墙或微信群等,并借此肆意发布推销信息,开展商业活动。为保护学生权益和我校声誉,现声明如下:
一、我校从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以我校名义开展上述活动。请广大师生和群众提高防范意识,务必仔细甄别,不要添加此类账号,不参加其宣传的活动,以免造成个人财务损失和信息失窃泄露。
二、学校将通过官网“青海理工学院”、微信公众号“青海理工学院”、微信订阅号“青海理工”、微信视频号“青海理工学院”、抖音号“青海理工学院”官方途径发布信息,请广大师生和群众从官方平台获取信息,勿加入从其他非官方渠道获得的信息群组。
郑重提醒: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。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学校授权使用我校名称和标识开展以上活动,对学生造成误导,皆属于侵权行为,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特此声明。
青海理工学院
2024年11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