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工作部工作职责


学生工作部内设招生办公室、综合管理科、辅导员管理办公室、学生教育管理科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等科室,负责招生、学生教育管理、辅导员管理等工作。具体工作科室部门划分和职责如下:

一、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

1、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,执行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。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、青海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文件。    

2、组织各学院(中心),申报分专业招生计划,拟定学校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,上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。  

3、负责招生章程的制定、上报、宣传、落实工作。  

4、根据青海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学校核准的专业招生计划,草拟并报批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,按时报教育部备案。  

5、按时向相关省(市、自治区)地方招生主管部门上报我校年度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,并加强同各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主管部门及有关兄弟院校的合作,建立良好的招生协作关系。  

6、拟定并报批年度招生宣传咨询方案,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。  

7、组织编印招生宣传材料。  

8、负责招生工作人员的选派、培训和管理工作。  

9、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,回答来人、来信、来电及网上咨询关于招生的各类问题。  

10、负责招生网数据、资料上报工作。  

11、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录取工作。  

12、处理录取后出现的各种遗留问题。  

13、负责各类招生信息统计工作。  

14、拟定年度招生工作总结。  

15、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相关政策、理论及工作实务的调研工作。  

二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职责

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全校学生奖助学金发放、国家助学贷款、评奖评优、勤工助学和各项助学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与日常管理工作,其主要职责为:

1、监督并协调全校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,负责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奖(助)学金的评定、审核、管理与发放以及相关报表统计、上报工作。  

2、负责组织开展全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调研工作。   

3、制定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制度,指导开展全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。  

4、负责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的审核和发放。  

5、建立健全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,组织开展全校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宣传、诚信教育和贷后管理工作,负责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各项要求。  

6、负责审核汇总全校学生的贷款申请和材料上报审批工作。  

7、负责组织开展新生入学 “绿色通道”工作。  

8、负责与省教育厅就学生资助进行对接和日常业务联系。  

9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  

三、辅导员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

    1、负责全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统一规划。  

    2、负责辅导员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。
    3、配合组织人事部做好辅导员的选聘工作。
    4、配合组织人事部做好辅导员职务、职称的评定工作。  

    5、负责全校辅导员的培训工作。  

    6、负责对各学院(中心)辅导员工作进行检查、指导。  

    7、负责对各学院(中心)辅导员年终考核结果的审定工作。  

    8、负责校级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,负责省级以上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。

    9、配合组织人事部做好辅导员分流工作。  

    10、做好学校安排布置的其他工作。

四、综合管理科职责

负责协调学生工作部各部门之间的工作;负责学生工作部文件收发,简报发布;报刊、信件的分发工作;固定资产管理;办公用品的采购、发放与管理,以及办公经费的报账工作;管理会议室的使用,担任会议记录工作;在日常工作中,严格遵守如下职责:

1、遵守文件收发流程。

2、将审核过的文件、通知、简报及时发布到校园网站。

3、妥善保管资产,做到出入有记录。

4、负责学生工作部办公经费的报账工作。

5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。

五、学生教育管理科工作职责

1、起草有关学生日常管理的意见、计划等。      

2、做好学生管理规定有关内容的修改、完善等基础性工作。  

3、在全校学生中开展思想状况调查与研究,客观把握学生思想实际,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。  

4、开展校规校纪宣传,负责对学生违纪行为的检查、教育、处理。  

5、开展学生的安全教育。  

6、为学校各部门提供有关学生信息和数据。  

7、协调与各学院(中心)之间的联系,加强与各学院(中心)学生管理工作队伍间的密切配合。

8、做好学校交付的其他工作。


青海理工学院研究生部


一、 基本概况

学校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我省生态文明高地、产业“四地”建设为导向,立足现有基础条件,凝练学科方向,集中资源重点培育立项建设学科。20239月青海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《关于立项建设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通知》(青学位办〔20237号),同意学校为立项建设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,重点建设资源与环境、电子信息、材料与化工、金融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,力争在十五五期间,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3个左右的硕士学位授权点,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,优化我省高等教育布局,打造层次结构合理、学科特色鲜明的高等教育学位授权体系,提升高层次人才自主培养质量。

学校始终坚守“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”的初心使命,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,坚持在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、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方面先行先试,积极探索创新研究生联合培养模式。202311月,青海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《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的通知》(青学位办〔2023〕13号),结合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,扎实开展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,建立了全流程、全环节提升培养质量的制度文件、政策措施,实行“双导师”负责机制,与青海大学、青海师范大学、青海民族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496名;2024年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增列学校与青海大学、青海师范大学150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计划,并签订联合培养协议书,进一步积累硕士研究生培养经验,提升导师队伍能力水平;学校现有博士研究生导师7 名,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6 名;学校将通过南京大学、河海大学“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”教育部专项计划,与对口支援高校建立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关系,积累博士研究生人才培养经验。

学校制定《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》,明确硕士研究生导师的职责和权利,完善导师遴选、聘任办法,依据学科建设指标加强兼职导师、校外导师选聘工作。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级导师培训,提高导师育人能力,增强导师履职尽责意识。筹建至今,组建了一支学历较高、素质优良、结构合理的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,现有硕士研究生导师85名。

展望未来,青海理工学院研究生教育将继续坚持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,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,着力培养符合时代要求、理想信念坚定、理论基础扎实、实践能力突出、勇于创新创造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。


二、组织机构



三、工作人员及职责


研究生部工作人员情况

姓名

岗位职责

办公电话

办公地址

盛国滨

全面主持和负责研究生部工作

0971-5200630

致远楼411

左方涛

负责研究生部招生、培养、学科建设办公室工作

0971-5200630

致远楼411

贝蓓

负责研究生部综合、学位建设办公室工作

0971-5200630

致远楼411


研究生部部门工作职责

部门
工作职责

综合办公室


负责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整体协调和研究生部日常行政事务工作。主要包括:

1. 上级部门、学校及研究生部重要工作的督办与落实工作;

2. 公文运转、制度文件档案管理、规划制定等行政事务;

3.研究生部印章管理、信访工作;

4.研究生教育信息化建设、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维护、信息发布宣传及网站、微信公众号运营;

5.研究生教育基础数据上报及各类专项业务经费预算编制及申报;

6.综合类活动的组织协调。


招生办公室


1.负责各类研究生的招生、咨询、报名、考务、复试、录取等工作;

2.编制招生计划、招生专业目录,组织招生宣传、招生咨询,组织报名、命题、考试、评卷、复试、资料的汇编和归档工作;

3.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、毕业生信息数据的采集、编制。


培养办公室


1.负责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、中期考核、考试成绩的管理与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;

2.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教研、教学改革、和专业型研究生实践教学;

3.创新项目的实施和管理;

4.受理研究生免修重修申请及研究生培养经费管理;

5.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;

6.负责组织研究生工作站、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、专业学位案例教学课程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、教材等建设项目申报、立项、结项工作.


学位建设办公室

1.负责硕士授予单位及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工作;

2.负责学位论文开通、检测、评审、答辩、学位授予等事项的组织与管理,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工作;

3.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,学位信息的汇总上报;

4.学位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;负责导师遴选、考核、培训,导师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。


学科建设办公室

1.牵头起草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及相关制度办法;

2.牵头承担学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等资源的规划、论证、配置、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,作为归口管理部门,负责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和预算支出督促检查;

3.负责学科评估工作安排与统筹推进,制定年度考核目标和重点任务,做好各类评估组织、协调工作;

4.组织、协调学校一流学科申报工作,牵头做好学校学位点申报校内审核及上报工作。



研究生部办公地址:致远楼411

联系电话:0971-5200630

      箱:ftzuo@qhit.edu.cn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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