组织人事部
负责学校组织、人事、人才、职称评聘等工作,以及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、师德师风建设、教师管理和服务等工作。部门主要职责是:
一、组织工作
1、认真贯彻落实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》等有关干部工作政策规定,按照校党委关于领导班子建设的要求,做好院(系)领导班子思想和工作情况的调研分析;
2、制定和实施干部队伍建设规划、培养培训计划;
3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校级领导干部的推荐、考察、民主评议等工作;
4、负责制定院(系)领导班子配备方案,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,科学规范干部考察、录用、使用、任免、调动等干部管理工作程序;
5、做好处、科级干部的推荐、考察、任免和日常管理的有关工作;
6、做好挂职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工作;
7、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,安排组织生活;
8、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新党员的工作及预备党员的教育、考察和转正工作;
9、制订培训计划,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,全面提高党务干部综合素质;
10、做好党员统计工作,建立、健全和维护好党员信息库。做好党费的收缴与管理工作。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。
二、人事工作
1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校人事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,建立、健全学校人事管理制度;
2、根据学校学科、专业建设和人才工作的需要,负责拟定全校人才需求计划,经学校审定后组织实施;
3、根据上级规定和学校要求,编制有关职能配置、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方案,落实学校机构编制及岗位设置工作;
4、根据学校每年的工作要点及任务,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全校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书的制定和考核工作;
5、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考核、鉴定、奖惩等人事日常管理工作;
6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教职工的退职、辞职手续;
7、负责办理新参加工作教职工报到手续和教职工人事调动、调配手续;
8、负责在职教职工外出培训、学习协议书签订及管理工作;
9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,负责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有关待遇的兑现工作。
三、人才工作
1、协助主管领导制定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;
2、研究掌握学校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,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;
3、负责组织推荐各类国家级和省部级人才项目,负责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;
4、负责学校各类各层次人才的引进、培养、考核、管理工作;
5、负责各类人才待遇的兑现、人才政策的落实;
6、组织做好人才宣传工作,介绍人才工作典型经验和人才工作重要动向等。
四、职称工作
1、积极了解职称评定相关政策,向教职工发布关于职称评定最新信息;
2、负责制定全校高教系列、科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;
3、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、评审和委托评审工作;
4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高、中、初级职称评审、认定工作,主要包括评审、业绩资料审核、档案资料管理、职称办理;
5、负责全校工勤人员技能鉴定、审核等工作;
6、组织实施全校各系列、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。具体内容为开展继续教育培训、继续教育证书的办理、验印工作的有关事宜;
7、负责全校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工作,包括资格审核、办理、发放等有关事宜等;
8、负责全校各类岗位结构比例核准、岗位设置、变更及聘任工作;
9、负责全校各类岗位人员基本信息库的建立、维护与更新;
10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